“女儿从加拿大归国与父团聚,轿车被压扁,父女双亡”调查结果出来了!

 

还记得今年夏天“女儿从加拿大归国与父团聚,轿车被压扁,父女双亡”的新闻吗?

后续来了!宁波市人民政府近日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结果。

父女团聚 父女双亡


2021年6月22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宁波鄞州区东部新城芳草路和会展路交叉口一工地外,有一桩机倒塌至东侧芳草路上,导致一黑色轿车被压,车内两人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随后,两人身份被证实:宁波知名地产企业家赵庆,及其女儿赵佳音。

 

从曝光影像中可见,路旁工地的大型打桩机突然倒塌,硬生生砸中一辆路过的黑色轿车——早半秒或者晚半秒,驾驶舱都不会被压得那么正——当时,赵庆正在开车,女儿坐在副驾。

车辆面目全非,现场一片狼藉。有人分析现场情况称,“三轴搅拌桩怕不是得有90吨?就算压在下面的是坦克,也该废了。”

据报,涉事桩机归浙江易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所有。事发后,媒体多次致电该公司,对方称事故尚在调查,无法透露更多。

父亲好好study
女儿天天向上

赵庆与女儿赵佳音生前合照(图片:甬港现代控股集团)

据网上公开资料,1969年出生的赵庆,去世前拥有24家控股企业,涉及科技、投资、工程、管理咨询等诸多行业;同时出任重要职务,包括激智科技监事、甬港现代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等;此外,他还是宁波市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全国安装优秀企业家、国家级创业导师、宁波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劳模、市科技创新推动者。

女儿赵佳音,1997年出生。事发当日,从加拿大毕业回国的赵佳音,刚在上海完成21天隔离措施返回宁波。

据其疑似领英主页显示,事发前,赵佳音就读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专业是经济学。本科期间,赵佳音先后在加拿大本地创投公司、地产企业和滑铁卢大学校内从事数据分析或咨询方面工作。计划夏季回国与家人团聚后,于秋季前往多伦多大学,继续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

赵庆朋友圈最后一条动态停留在今年父亲节——就在出事前两天——6月20日,在收到女儿送的父亲节礼物与贺卡后,赵庆拍照发圈,并写道:“贴心小棉袄父亲节的祝福!父亲好好study,女儿天天向上!”

……两天后父女团聚。惨剧发生。


调查仨月出结果

不是天灾是人祸

 


3个月后,宁波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公布调查结果。

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后认定:鄞州区邱一村安置房C1-4地块项目6·22桩机倒塌事故,是一起主要因工程违法转包、使用不合格桩机导致桩机倒塌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3号事故桩机底盘东北侧支腿油缸缸体与平台连接的法兰盘处的焊缝、母材和斜支撑与底盘连接处存在大面积陈旧疲劳裂缝,在桩机平台自重及工作载荷作用下,陈旧裂缝扩大,造成法兰盘断裂,桩架底盘平台在支承失效的情况下突然倾斜,底盘上的立柱、斜撑等部件在桩架上的固定部位无法承受侧向力的作用而被破坏,桩机立柱失去连接约束后倒塌。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浙江易和公司违法转包工程,非法承包工程,使用不合格桩机的个人尚贤菊无资质,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公司和建设实施单位安全责任及管理落实不到位

该项目工程所涉单位及个人:
建设单位为宁波东部新城指挥部;
代建单位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为宁波东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为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为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为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为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单位为浙江易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桩基工程实际承包人尚贤菊;
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为宁波市鄞州区建筑业管理服务站;


调查组处理建议:

以下两人涉嫌构成犯罪:

1. 尚贤菊,男,事故涉及工程的实际承包人及事故所涉3#事故桩机的实际所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 洪灵正,男,浙江易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与事故有关的单位及人员,如浙江易和公司副总、项目负责人,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公平监理公司甬创置业公司相关责任人,调查组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相应处理。

调查组建议处理的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如下:

1. 陈和伟,男,中共党员,宁波东投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主持全面工作,未正确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不力。陈和伟存在不正确履职情况,且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事故发生后,认错态度较好,认识较深刻,并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建议给予陈和伟诫勉处理。

2. 徐宁军,男,中共党员,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业发展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建筑业管理服务站,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不到位。徐宁军存在不正确履职情况,且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事故发生后,认错态度较好,认识较深刻,积极配合调查。建议给予徐宁军诫勉处理。

3. 陈咪君,男,中共党员,鄞州区建筑业管理服务站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对工程专业分包单位违法转包、使用不合格桩机等问题监管不到位。陈咪君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且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事故发生后,认错态度较好,认识较深刻,积极配合调查。建议给予陈咪君政务警告处分。

4. 责成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向宁波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鄞州区政府向宁波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鄞州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书面检查抄送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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