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持一加拿大人死刑判决 孟晚舟案10天后宣判

 

中国法院:维持对加拿大人谢伦伯格的死刑判决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中国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因贩毒被判处死刑的加拿大公民罗伯特·谢伦伯格 (Robert Schellenberg )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此案已送交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中国法律的要求,任何死刑判决在执行前需先送交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裁决预计需要 6 到 12 个月,但这一过程可能会无限期进行。

谢伦伯格案背景

罗伯特·谢伦伯格 (Robert Schellenberg )于 2014 年在中国被逮捕,法院指控他在向澳大利亚运送 222 公斤甲基苯丙胺的一起毒品交易中起了关键作用。

罗伯特·谢伦伯格于 2018 年 11 月因贩毒被判 15 年监禁。

他提出上诉,但大连市法院于 2019 年 1 月对他改判为死刑。在此一个月前,加拿大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机场逮捕了中国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

罗伯特·谢伦伯格过去曾在加拿大因贩毒被定罪,但他声称自己在中国是一名普通游客,是被人陷害的。

 

辽宁省高级法院于 2020 年 5 月听取了谢伦伯格对死刑判决的上诉,并于8月10日上午在沈阳对谢伦伯格案进行了二审,认为一审的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定罪公正,量刑适当,程序合法,裁决维持原判。


据“辽宁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


(之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二审审理期间,法院依法保障了上诉人谢伦伯格的辩护、使用本国语言参与诉讼等各项权利,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为其聘请了2名翻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等旁听了宣判。


对此判决,加拿大外交部长马克·加诺表示“谴责”,他在一份书面声明中重申,我们将继续与中国最高级别官员接触,争取对谢伦伯格的宽大处理。

谢伦伯格并非第一个在中国境内遭到重刑裁决的加拿大人。2019年4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特大跨国制毒贩毒案一审宣判中,判处加拿大籍被告人范威死刑。范威被指在11人特大跨国贩卖、制造毒品案中起组织、指挥作用,且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

2020年8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徐伟洪和广州人温冠雄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徐伟洪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温冠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1年1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伟洪、温冠雄上诉案,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布判决。

加拿大政府对加拿大籍人员遭到死刑判决多次表达不满。不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2020年8月对此回应指出,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中国法律保留死刑,同时严格控制死刑适用。对危害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适用死刑,有利于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中国法律规定,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国司法机关对不同国籍的罪犯均依法处理。“中国司法机关严格按照中国法律、依据法律程序独立办案。我看不出此事对中加关系有什么影响。”

BC省高院法庭:8月20日结审孟晚舟引渡案

据英文媒体CP24报道:本周一,孟晚舟案的控辩双方在BC省高院法庭进行最后的交锋。双方就“司法补救”(Judicial remedy)对法庭陈述各自的观点,之后法官则将判断对孟案中“滥用司法程序”的指控是否有效。

孟晚舟

此前,孟的团队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来阻止诉讼。他们已从四个方面,对存在“滥用司法程序”的问题进行了陈述,相关的听证也陆续完成。

这四个方面分别是:

-美方是出于政治动机提出了引渡要求;

-美加政府和执法部门在逮捕孟晚舟的整个过程中,多次侵犯孟晚舟的人身权利;

-美方提交给法庭的引渡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并误导了法庭;

-美方的引渡要求违反了国际法。

辩方律师要求法庭将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判定本案存在“滥用司法程序”的问题,并为此采取司法补救措施(Judicial remedy),即判定终止引渡程序。

在庭上,孟的律师团表示,如果法庭不纠正本案中大量存在的不正当行为,那么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将无法保持其诚信(integrity)。法院将再也无法阻止当局今后类似的侵权行为,并向其盟友传递“错误的信息”。

孟晚舟

辩护律师之一帕萨拿(Tony Paisana)说:“在这种情况下将孟女士引渡,只会使不当行为明显化、永久化和恶化。”

孟的另一名律师佩克(Richard Peck)表示,加拿大是一个重视法治的国家,而允许引渡进行将向其国际伙伴发出错误的信息。先前,美国前总统川普的评论,已经表明孟被用作“讨价还价的筹码”,BC省法院不应该将错误继续下去、允许孟被引渡。

据悉,先前川普曾表示,如果有利于美中贸易谈判,他愿意介入此案。

检方的律师尚未在法庭上作出回应,但他们此前否认本案中有任何滥用程序的情况发生,并指控孟的律师试图将这个引渡案转变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庭程序。

预计检方将在周二做出回应。

本轮庭审将于8月20日结束。这将是孟晚舟引渡案在这个级别法庭上的最后一步审理

周一,加广采访了加拿大前驻华大使赵朴(Guy Saint-Jacques)先生,请他就孟晚舟引渡案的发展进行点评。

加拿大前驻华大使赵朴先生

赵朴分析,如果BC省法官裁定将孟晚舟引渡去美国受审。之后,孟晚舟可以就这一裁定上诉,可以先在BC省提出上诉。然后,法官需要将引渡裁定提交加拿大司法部长批准—— 而如果加拿大司法部长批准孟晚舟的引渡,她还可以就司法部长的决定进行上诉。所以,案件最终可能要打到最高法院。

这意味着,在真正引渡孟晚舟之前,还要经过三道程序以及上诉过程,可以拖上几年。

赵朴说,去年年底,曾有报道称,美国检方正与孟晚舟团队展开谈判,提出推迟起诉协议,孟晚舟可以承认比较轻的罪名,签署协议之后返回中国。但是,目前没有进展。而想要美国检方撤销对孟晚舟的引渡申请,我对此不抱希望。

今年年初,媒体报道,加拿大现任驻华大使巴顿(Dominic Barton)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花了三个星期,与美国方面商讨对策,但也没有结果。

本文整理自RCI及51.CA的编译和综合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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