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条鱼,仨华人被罚$17,500!禁钓一年,作案工具充公

 

​近日,加拿大渔业和海洋局(DFO)召开新闻发布会,与民众分享了BC省法院法官Lisa Mrozinski于上个月作出的一项裁决。
BC省三名华人钓鱼者,Da Zhou、Zhao Chen和Ngai Chau非法捕捞石斑鱼(Rockfish)和长蛇齿单线鱼(蛇鳕,Lingcod),违反休闲钓鱼规定、妨碍司法罪名成立,被禁止钓鱼一年,并处罚金$17,500元。

DFO称,2021年8月10日上午,一名公众拨打 “观察、记录、报告”热线,举报有一群人在BC省渔村Lund以北的Divers Rock Regional District Park公园附近钓鱼,他们留存的鱼量似乎超过了每日限额。
DFO调查人员随即出发前往海滩,三名钓鱼者在看到他们后,立刻分散开来,沿着海岸线逃跑,并试图沿路丢弃自己的捕获物。
三人在被拘留后,拒绝配合调查。
在三人留存的捕获物中,DFO调查人员共发现9条石斑鱼和1条不足尺寸的长蛇齿单线鱼违反《渔业法》,于是向三人提出指控,包括“妨碍渔业官员执行任务”。
11月16日,BC省Powell River法院裁定三人犯有“妨碍司法”和“违反《渔业法》”罪,勒令他们支付总计$17,500元的罚款,并禁止他们在未来一年内进行钓鱼活动,同时没收与违规行为相关的所有钓鱼装备,包括钓竿、卷线器和鱼饵等(估价为$1000加元)。
DFO说,“BC省每年颁发大约30万份潮汐水域休闲钓鱼许可证(Tidal waters fishing licence)。
“根据规定,获得许可证的休闲垂钓者每天只能钓一条石斑鱼和一条长蛇齿单线鱼,而长蛇齿单线鱼的长度必须达到至少为65厘米。”
“此外,由于这些规定可能会在季节中发生变化,因此,所有垂钓者都有责任在出发前了解他们钓鱼区域的详细规定。”
DFO强调,“重复、过度的捕捞会对加拿大水生资源的可持续性构成重大风险。”
10条鱼罚款17,500,合每条1,750,再加上渔具被没收,一年不许钓,这损失……

文章源自:

https://www.newswire.ca/news-releases/three-rockfish-harvesters-found-guilty-of-numerous-violations-under-the-fisheries-act-and-handed-significant-penalties-881201569.html#:~:text=POWELL%20RIVER%2C%20BC%2C%20Dec.,fishing%20regulations%20involving%20rockfish%20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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