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人民有权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支!

 

里程碑意义的决定

 

美国最高法院昨日(23日)裁定,美国人拥有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枝的基本权利。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将阻止美国各州限制民众携带枪枝。

美国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结果推翻了纽约州一项“携带枪支需要许可证”的法律,并决定“美国人有权利武装(持有武器)离家”。

九名大法官中有六人投出赞成票。此六人都是保守派法官。

圆标:美国步枪协会标识

美国总统表示失望

而此项裁定,是在美国努力因应枪支犯罪激增的背景下作出的。眼下,美国仍然对一系列致命的枪击事件感到不安,包括5月24日发生在德克萨斯州一所小学的枪击事件,该事件造成21人死亡的悲剧。

美国总统拜登对此裁决表示遗憾与失望。

有人欢喜有人忧

投出赞成票的克拉伦斯-托马斯法官表示:“宪法第二和第十四修正案保护个人在家庭居所以外携带手枪自卫的权利。

宣布裁决后,反对拥枪人士斯蒂芬-布雷耶批评法院的决定“没有考虑将引发的潜在致命后果”。斯蒂芬-布雷耶说,在2020年,有45,222名美国人被枪射杀。

强大的枪支游说团体——全国步枪协会(NRA)则立即欢呼这是一场“胜利”,称“该决定是呼吁更好控制枪支人士的重大挫折,他们的努力今后无疑将变得更加复杂”。


法律溯源

法新社报道称,该判决所推翻的那项纽约州法律成文于1913年,该法律规定:限制向有理由相信他们可能不得不保护自己的人发放隐蔽武器许可证;因职业原因或担心受到威胁的人士可以申请并获得拥枪权利。

但该法案近日被诉至美国最高法院,两名被拒绝发放许可证的枪支所有者,和一名来自纽约州步枪和手枪协会的代表对该法律提出质疑。

法庭文件显示,全国步枪协会主张对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进行字面解读。获批于1791年的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需要一支组织良好的民兵,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1939年,美国最高法院曾裁定,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是作为军队或警察等执法队伍的一部分人使用武器的权利,但不涉及个人自卫权。

然而,美国最高法院在2008年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改变了立场。法院首次确立了“在家中拥有武器进行自卫的权利”。但该裁决同时放权各城市和各州来管理家庭居所以外的携带枪支行为。自此,美国各地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规则。

周四的裁决结束了这种自由度,对美国人携带武器的权利作出了统一规定。

未来展望

纽约邮报报道称,最高法院推翻了纽约限制携带隐蔽枪支的百年法律,这是十多年来针对第二修正案的首次决定,也是一项可能导致街头、地铁、教堂、酒吧、机场和几乎任何人群聚集的地方出现更多武器的裁决。

多家媒体预测,昨日的裁决只是第一步,随后,它可能将推翻许多人口众多的州所实施的类似于纽约州的法律,包括新泽西州、加利福尼亚州、马里兰州、夏威夷州和马萨诸塞州——根据这一新的法律框架,民主党人主政的州所实施的拥枪限制措施可能会在法庭上接连受到挑战。


纽约州州长霍楚(Kathy Hochul,上图)则将法院的决定描述为“鲁莽”,“应受谴责”,以及“令人恐惧”。

纽约市市长亚当斯则表示,“它让我彻夜难眠……我们原本的枪支许可法律非常严格......我非常担心。我的法律团队正与其他城市和州沟通,以确定我们如何齐心协力为不可预知的未来做好准备。”

根据一项武器调查,2017年,有近4亿支枪在美国居民人口中流通,平均下来,就是每100人有120支枪。法新社说,去年,美国枪支暴力档案中记录了20,000多起枪支杀人案件。

这要是人人有权带枪上街,你说这治安应该是更好了,还是更坏了呢?

文章源自:法新社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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