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中学女生被霸凌,全身淋冷水……教委被判支付$29400

 

一名13岁的女中学生,在校受到严重的羞辱和恐吓,校方置之不理,孩子只得回家在私教的帮助下完成学业。

这是一起罕见的学校霸凌案件,法院刚刚裁定,蒙特利尔Lester-B.-Pearson教委 (LBPSB) 被判向当事人母女支付$29,400加币。

媒体形容:孩子在被欺凌期间过着噩梦般的生活。

威胁和羞辱

法院在最近的裁决中描述了这名13岁女生的痛苦经历,她来自西岛一所中学,学校和学生的名字在报道中都被隐去。该案件的档案号为500-22-254045-191。

2017年11月的一天,受害女生在学校足球场上被一群同学包围。 当着所有人面,有人用容器在她头上浇水,她从头到脚都是湿的。

在众人的嘲笑下,女生流泪去了学校副校长办公室。后来女生的母亲被叫到学校,校方只开会讨论十分钟,便给学生母亲一份表格让她签字——让这名女生转学,没有其他选择。


媒体THE CANADIAN在今早发出的报道中说,受害女生在学校受到欺凌不只一次。为避免遇到折磨她的人,她在走廊和楼梯上绕道而行。霸凌者总是对她大喊大叫,把她的书扔在地上,取笑她。刺激性话语和手势被经常使用,这名女生感到压迫和痛苦。此外,折磨她的还有持续恐惧所导致的头痛和胃痛。

将近一个月时间,母亲在与学校的交涉中没有得到帮助,也无法找到新的接收学校。她只得把女儿留在家中,聘请私教度过整个学年,花去$14,400加币。审理此案的法官裁定,教委必须报销这笔费用,另外赔偿给母女$15,000加币。
 
“学校和教委没有做该做的事情——对校园霸凌采取行动,而是让学生转学。我们有权期望教育界做得更好一些。”审理此案的法官Louis Riverin说。
 
判决称,英、法语学校和教委均有义务保护学生免受欺凌。学校必须制定计划,详细说明如何终止欺凌、安抚受害者并教育实施欺凌的学生;校长必须就每个案件出具书面报告,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反霸凌计划,令他们知晓相关权利。

法官认定蒙特利尔LBPSB教委没有遵循法律规定。

困难生

受欺负学生的母亲和家庭律师Philip E. Fine拒绝对此案发表评论。

据了解,这名受害女生有阅读障碍。魁北克特殊儿童家长联盟主席比安卡·纽金特说,这起事故发生在一名困难生头上并非巧合, “学校很难适应学生的多样性。”

她说,根据教育部的数据,截至去年2月,有1,500名被认为“有问题或有困难”的学生被学校送回家,而学校“给16岁以下孩子提供教育”是法定义务。

自由党议员Jennifer Maccarone对苦苦挣扎的学生及其父母的经历表示遗憾。她打算在今秋重返议会委员会时行使职责,深入研究这种针对有特殊需要学生的“服务中断现象”。

“每个学生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两个自闭症孩子的母亲说。

复杂的现实

Lester-B.-Pearson教委确认收到了判决,并表示不对该案件提出上诉。

LBPSB的媒体沟通主管Darren Becker表示,相关学校的管理层受雇于教委。“在谴责学校行政部门的行为之前,我们必须非常小心,因为本案的事实比审判中的证据要复杂得多。教委完全信任校方优秀的管理层成员。”

“暴力和欺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所有学校和教委都应该认真对待。”Darren Becker说,这个判决将推动教委的做法、程序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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