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三点要求,外籍华人8月起可申请中国绿卡!

  

北京时间7月17日上午,中国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60项措施。

 

其中,海外华人相关的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措施,已经在上海、北京、福建、广东等16个省市的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试点实施,并将从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司司长陈斌表示,将集中鼓励支持便利外籍人才、外国优秀青年和外籍华人来华、在华创新创业、投资兴业、学习工作12条政策进行复制推广。

 

迄今为止,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外籍企业家、投资者、外籍技术管理人员等外国人签发、签证居留许可13.3万人次。

 

据悉,此次推广实施的12条措施是试点评估和调研中试用效果最好、适用范围最广的,这些政策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将推动中国各地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根据新政,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只要满足以下三点就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且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 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

  • 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

  • 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

 

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的,也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12条移民与入境便利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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